熱門課程「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講習-建築物室內設計」

《 課程介紹 》

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
第十四條規定:專業設計技術人員,應具下列資格之一: 領有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以上技術士證,並經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、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設計訓練達二十一小時以上者。

《 適合對象 》

領有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
 
《 報名資格 》

1.符合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14條所規定領有領有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。
2.依營建署規定必須已取得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以上技術士證號125-XXXXXXX(未取得技術證號者無法受理報名,不可以成績單代替技術士證辦理講習報名)


本課程是由政府委託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開辦的
上課日期:2016年1/17.1/30.1/31
報名截止日:2015/12/14日 (2015/12/16前報名可享9折優惠)
上課地點有台北、台中、高雄可以選。

>>>網路報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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