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你是否曾經像我一樣,總是一而再、再而三的發生這種事:「期限快到了,案子還沒完成,該怎麼辦?請程式設計師加班趕工?還是可以向業主協調先交付一部分的程式?這樣會不會被扣錢啊?」
現在很少案子是可以獨自一個人完成的,大部分都需要團隊合作。
因為需要團隊成員一起合作完成一個案子,所以時程就會難以掌控。
首先,使用者要的、與其主管要的可能不一樣;更糟的是他們通常都不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甚麼;導致完成後總是要一改再改(雖然明明是按照訪談時他們說的下去做,還有錄音存證),最後時程就一延再延,甚至結不了案。
上面說的還只是對外的部分,對內的部分還必須掌控程式設計師、測試人員、和其他人負責部分的整合測試、修改...。換句話說,只要需要和其他人協作的部分,時間就很難控制。